1、护照原件(6个月以上有效期);
2、身份证、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
3、近期照片1张(约4.5厘米×4.5厘米或2英寸×2英寸);
4、在职及收入证明(名头纸打印,加盖公章,注明职务、地址电话、年收入,年收入金额精确到元,不可以有XX元左右或以上等字样);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年检章)
6、提供本人银行工资卡流水单或纳税单。(打印半年交易记录,银行清晰盖章)
7、财产证明(存单/存折/卡内余额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车证复印件)
8、提供准确的酒店名称及酒店订单;
9、提供准确的往返时间及机票订单;
10、行程计划书(具体所前往城市)
11、夫妻同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2、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13、小童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14、表格必须由本人签字,个人信息需填写真实,清晰。
注:此签证类型为3年有效期,多次入境。每次停留30天,一年累计停留不能超过180天。
申请三年签证行程要求变更(首次赴日)
1. 以旅游观光为目的。
2. 行程中需包含冲绳或东北三县(岩手、宫城、福岛三县中的任何一县)。
3. 以上访问地至少住宿一晚以上。
4. 如乘坐游轮访问以上地点时,不要求住宿。
注意:此次变更主要体现在除冲绳一地外也可选择其他三县任何一县做为旅游访问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