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发前请带好有效乘机证件:成人带好(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满2周岁—16周岁以下儿童带好(户口本或护照或身份证);不满2周岁婴儿带好(出生证明);
2、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成团的,我社提前七天通知贵社可以解除本次旅游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而增加的食宿费用以及增加的返程交通费用,我社不承担;
4、持有优惠证件的游客在报名时告知我社,并在参团中携带相关证件,其享受的优惠政策与旅行社折扣价格多退少补,游客自愿离团或放弃旅游项目,本公司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5、全程不指定购物和随意增加自费项目,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须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在当地补签自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购物随客意,敬请理性消费,并索要小票。
6、为保证游客旅程游览顺畅,我社导游在不减少行程内容,提前跟客人沟通同意的前提下,对个别景点游览顺序做出相应的调整,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7、部分景区设立的缆车、游船、电瓶车、索道等景区内交通工具且并非景区游览必须项目以及客人
在当地发生的其他额外消费,均不包含在旅游行程报价中。
8、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的自行购物行为及因此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纠纷等情形,均与我社无
关;
9、在签合同前应如实了解旅游者的个人健康信息,如有重大疾病未提前告知而产生的游客人身安全
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65岁以上老年人需要与游客填写健康证明或免责条款)
10、如因游客自身或贵公司原因(贵社与游客所签合同内容与贵社委托我社接待确认件内容不一)
造成的旅游投诉,我社不承担责任;但会积极参与解决与处理;
11、赠送项目如果突遇特殊原因取消而不能正常执行的,本公司不再提供退费及其他有效补偿服务;
12、请游客在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反馈单》,投诉处理以意见反馈单为准,旅游投诉时限为返回出
发地起7天内有效;
13、本确认书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生效,我方将严格按照贵方的合理要求及行程标准执行,如有
变动或调整我社将在出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贵社;
14、本扫描件/复印件经委托社核对与原件无异,并且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出行必备:雨伞,晕车药、防蚊虫叮咬用品、常用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