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者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队,应根据个人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选择旅游线路和项目,行程中要自带适当的防护用品以及必备药品,做好个人健康及安全防护工作。
2、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3、参加水上娱乐项目,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勿超越安全警戒线,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4、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并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导致身体无法适应。
5、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不私自参加行程以外的活动或项目。
7、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攀岩、漂流、滑雪、潜水、滑板、蹦极),应严格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游玩,同时穿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安全帽、护具、专业登山鞋等)。
8、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以及其他等疾病或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游客,切勿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攀岩、漂流、滑雪、潜水、滑板、蹦极)。
9、经过危险地段(山路或泥泞道路等),应注意安全不要打闹嬉戏,不相互拥挤等,前往险峻处游览,不要攀登、攀爬等。
10、参观游览时,听从导游或领队安排,不擅自离队,单独游玩。
11、外出旅游要带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随身携带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交予陌生人保管。
12、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出行,游客应当选择自身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告知导游或领队,同时注意安全。
13、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旅游中遇身体不适,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导游或领队。
14、旅游期间不得乱扔烟头和火种。
15、如遇(雨天、雪天、塌方、险路等)或易滑区域,应注意安全,慢行、缓行、绕行。
16、当旅游目的地国家政治动荡或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时,请谨慎前往。
17、如遇旅游突发安全事故,及时向事发地有关公安、交通、旅游主管部门报警,并快速联系医院提供救助,组织必要的自救。出境游应向我国驻当地外交机构报告救助,请求境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急救、财产保护、安置安抚和游客转移等工作。
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旅游中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记住集合时间、地点、车型、车牌等。
2、遵守目的地交通规则。
3、乘坐交通工具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打闹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4、不带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5、车辆行驶中,不得与驾驶员交谈,不得向车外抛弃物品。
6、进入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规定。
三、食宿安全注意事项
1、旅途中购买食品要注意食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
2、旅途中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吃生食、刺身、不吃景区或街头无证摊点供应的小吃,不饮酒,不暴饮暴食。
3、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酒店时,应及时办理贵重物品寄存,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
4、入住酒店后,须了解酒店安全通道位置和安全疏散示意图;须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或领队报告。如因酒店原因,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5、不要将住宿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关好窗户。
6、不要翻越酒店门窗或阳台围栏。在酒店或者餐厅光滑路面行走时小心行走,防止摔到损伤。
四、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2、 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五、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参团,需家属或朋友陪同参加,并签订《健康证明》和《免责书》。
2、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3、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醉酒、怀孕或身体不适者不要浸泡温泉。
4、孕妇参团,请事先告知,不得隐瞒。
5、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游玩时,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6、参加游览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避免摔伤及扭伤。
六、内蒙古旅游注意事项
1、内蒙古属大陆性气候,气候比较干燥,要注意多喝水,以防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