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游客需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我社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游客时,我社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 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游客在旅游中途一律不允许脱团(自由活动除外)。若离团活动需向地接社支付1000元/人·天的离团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我社概不负责,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亲朋好友相聚,建议最好安排在每天的团体行程结束后,在酒店小聚,或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
3. 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参加旅行社组织团队旅行的游客必须随团同时出入境,若擅自滞留,推迟或提前返回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 旅游者因个人自身原因临时自愿取消、放弃游览,景点门票、酒店住宿、餐费、车资等费用均不退还。
5. 如新办护照必须向旅行社及时如实反馈办证情况。如临时发现护照过期或不足有效期者,旅行社有权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扣费。凡是第一次使用换发的新护照,必须携带老护照才能出关。
6. 因旅游者的护照、签证或其他私人问题(如曾上过黑名单,偷渡客,犯罪嫌疑人,护照过期,有不良记录,假签证和借证过境等)以及有关边检、海关等政府行为,而导致旅游者不能如期出境或不能出境或无法进入将要前往的国家或地区,非我社过失的,一切责任由游客自负,行社概不负任何责任及做任何赔偿。
7. 持台湾护照,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的旅游者请出入关时带好护照和台胞证、回乡证。持外籍护照的请自带护照并确认有多次往返中国签证。
8. 自备签证参团者,请自行核实签证是否有效,游客须提供与护照一致的名单以供我社出票。
9. 我社已办理旅行社责任险。提示:所有人都不含财产保险。在旅途中出现财物被窃、被劫、丢失等情况,均不在保险索赔范围内,敬请留意。
10. 旅游期间如发任何意外,可会引致庞大的医疗费用、财物损失及其他开支。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及财物等综合保险!有关各项保险及赔偿均按照保险公司所列明之赔偿细则。
11.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风险责任自负:
1)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 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 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 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2. 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 年满60周岁的游客须有成年家属陪同才能参团旅游并向我社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2) 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当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须特别声明根据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的行程、项目、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3) 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游时,应当及时告知我社工作人员,我社应当协助其就医或者返回,就医及返回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4) 因服务能力所限,不接受70周岁以上的游客出游报名,敬请谅解。
13. 未成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 未成年游客独自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 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