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餐标200台币/人/正餐、品尝台式料理、中式合菜、原住民风味等特色餐!
◆住:住宿安排三晚五花酒店双人间、其他入住台湾地区四花标准酒店双人间!
◆行:赠送苏花公路火车、保证使用执照及各类保险齐备的10年内旅游巴士、专业领队陪同!
◆游:景点升级赠送101登顶、故宫、阿里山、日月潭、士林花园、中正纪念堂、双夜市、含温泉(请客人自备泳衣及泳帽)等精彩景点!
◆娱:保证无任何额外的自费收费,开心畅游!
价格:¥
出发城市:沈阳
行程天数:8天7夜
主题类别:
所有团期:
浏览次数:678
公告:
1、12岁以下儿童、外籍、单房差价格请来电咨询客服
2、65以上老人出行,请上SOS紧急救援险并签健康保证书
3、本行程包含购物,详情见重要提示部分
◆吃:餐标200台币/人/正餐、品尝台式料理、中式合菜、原住民风味等特色餐!
◆住:住宿安排三晚五花酒店双人间、其他入住台湾地区四花标准酒店双人间!
◆行:赠送苏花公路火车、保证使用执照及各类保险齐备的10年内旅游巴士、专业领队陪同!
◆游:景点升级赠送101登顶、故宫、阿里山、日月潭、士林花园、中正纪念堂、双夜市、含温泉(请客人自备泳衣及泳帽)等精彩景点!
◆娱:保证无任何额外的自费收费,开心畅游!
①沈阳起止往返机票及税金
②行程内所列景点第一门票
③台湾地区四花标准酒店双人间,赠送3晚5花
④空调旅游巴士
⑤行程中团餐(航班时刻用餐除外)
⑥导游和全程领队服务
⑦导游和全程领队服务⑦旅行社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险(不含70周岁以上老人)
⑧领队导游和司机小费
① 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② 旅游团体不收2岁(含2周岁)以下婴儿,2岁-12岁孩子一律不占床价格同成人,如需占床加收1800元,65岁-75岁老人加收500元(需要1健康体检2签免责条款3年轻直系亲属陪同4自行投保保险例如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旅游团体不收75岁(含75周岁)以上老人。教师、媒体、会议等特殊职业和特殊活动团费价格另议,老人孩子比例超过30%的价格另议,老人年龄是65岁含65周岁以上,孩子是20岁含20周岁以下
③ 不含单房差费用,奇数报名(例如3人5人等)不固定性别(按最后成团如需单女,请单出一女,如需单男,请单出一男)方可保证拼房,如固定1种性别,不保证拼房,拼房不成者,需支付全程单房差:1800元/人/7晚(假日、春节等特殊日子期间另计)
④ 自由活动期间及转机期间用餐费用
⑤ 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飞机延误或取消所产生的一切额外增加费用
⑥ 其它私人额外消费
⑦ 航班托运行李超重费用,不含航空保险费,不含因航空公司和国家政策性临时调整的机票涨幅燃油税差额费用
服务标准:
①住宿:当地4花标准酒店双人标准间(3晚5花),酒店入住时间是下午15点之后,退房时间是中午12点之前,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贵司请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之团友或领队拼房,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如未能拼房者,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②用餐:全程视航班时刻含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落地不补餐,请客人自行解决。团队餐不含酒水,10人一桌
八菜一汤(特色餐除外),用餐人数不足10人另计。
③交通:往返经济舱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 由于全程机票是团体机票不能退票改票改期,如果客人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机票的,机票费用均不退还。依据航空公司规定取消机票税金无法退还,以实际航空公司规定为准。行李托运的重量尺寸物品等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④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不含需要另行自愿选择的付费项目和私人消费项目),因台湾地接费用为整体报价,
若由于客人自身原因放弃游览则景点门票不退。
⑤导游:当地中文导游服务,全程专业台湾领队服务。
特别说明:
①温馨提醒: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高龄老人或经医师诊断不宜出游者请勿报名。
②出团时成人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台湾通行证原件(不足6个月的证件是无效证件)(签注需在有效期内,且未使用过)。
③由于散客成团的特殊性及国家旅游局对出境团队游客不得擅自离团的规定,游客在境外需随团活动,台湾旅游团队需要团进团出,旅行过程中也不能离团,不与外籍人士同行参团,自愿取消的项目费用一律不退。赠送项目因自愿放弃或时间不够以及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成行,不退费用,请谅解。
④如游客对接待有异意,请立即致电客服热线,我社将全力解决,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以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意见为准。
⑤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船班或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本次团队旅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或部分景点无法参观,则无法赔退,产生的损失费用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社负责退还游客未发生的费用。
⑥自由活动期间我社不提供车辆、导游服务、餐费等相关服务内容。
⑦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入台旅游者需尊重当地民俗及宗教文化信仰,文明旅游。遵守交通规则。
⑧团费中不含70周岁以上老人的意外伤害险,建议客人出团前自行投保。不建议高龄老人单独出行,常规旅游团体不收75岁(含75周岁)以上老人和2周岁(含2周岁)以下婴儿。
⑼如游客对相关接待事宜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旅行社不负责处理游客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发生购物纠纷,请游客自行与店家协商解决。
⑽出境散拼团队16人成团,我社保留团队不足16人时,延后发团日期的权利,但会提早5日通知游客。
⑾以上报价已包含现在执行的税金及燃油费,如出票前涨幅请客人补齐差价。
⑿在旅游团游览过程中如有个别客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不用团队正餐或个别景点,*。
⒀资料一经递交台湾移民署,则不退还给旅游者。
⒁我社保留视客人本人和实际提供材料的情况收取5万元人民币/人按期随团返回常住地保证金的合法权利,如旅游者发生滞留现象收取滞留罚金5万元人民币/人。
⒂入台湾观光旅游受入台配额限制(即台湾移民署规定每天入台人数上限,如当天人数已满,自动顺延下一天,例如当前日期是6月1日,台湾配额已到7月1日,则所有手续,报名团期,车、餐、房、机票的预定和定金以及取消等,损失都是以配额日期(7月1日)为基准来计算时间,而非以当前日期(6月1日)来计算日期)。
⒃退团规定: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已办理证件后不能随团出行的客人,我社将收取代办入台观光证费用200元/人,地接定房损失费用300元/人,机票定金费用500元 /人(假期期间机票定金为1000元/人),以及因为取消产生同行团友的房差费用和因取消导致不成团的差额费用,如已出票以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为准。
补充协议书 甲方(组团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 人
在旅游合同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乙方为更好更多地了解当地特色商品和土特产品资源,应乙方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为其代为提供选择行程外的当地购物活动,为更好规范服务,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内容: 1、在原旅游合同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乙方要求甲方指派从事地接服务的本团导游员,为其安排选择具备一定本地特色的商品及土特产品购物活动,具体为: | |||
地点 | 商店名称 | 主要购物内容 | 停留时间 |
台北 | 免税店 | 综合性免税商品 | 60分钟 |
精品店 | 手表、赭石手链、高科技纳米产品等 | 60分钟 | |
当地土特产品 | 食品类凤梨酥、麻薯、肉脯等 | 60分钟 | |
嘉义 | 乳胶店或美妆店或茶叶 | 阿里山高山茶/或美妆品/或乳胶店 | 60分钟 |
高雄 | 钻石中心 | 钻石、珠宝类产品 | 60分钟 |
丝绸寝具馆 | 丝绸床上四件套、橡胶等产品 | 60分钟 | |
台东 | 珊瑚展示中心 | 珊瑚制品、工艺品等 | 60分钟 |
花莲 | 大理石展示中心 | 大理石制品、猫眼石、工艺品等 | 60分钟 |
2、甲方负责将选择购物场所的乙方游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为乙方预留必要的合理的时间,甲方指派的导游不参与乙方的购物行为。 3、乙方在甲方已实行安排上述行程后私自变更行程或放弃行程及活动,所交交通费用不予退还,如有额外增加的往返驻地的费用需乙方另行支付。 4、乙方在购物时需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在购物时如遇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使人身财产受损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相应纠纷及救助,如产生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购物中购买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购买的物品存在瑕庛或质量问题的,由供货商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但甲方可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相应纠纷及救助,如产生额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经签订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严格遵守。在履行本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指派代表亲笔签名: 乙方游客代表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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